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一名副县长、一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5月29日,锦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聚会会议召开,表决经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任巅峰同道为锦屏县人民当局副县长;
胡灵识同道为锦屏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周 梅同道为锦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开怀同道为锦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龙 臻同道锦屏县民族宗教事件局局长职务;
胡灵识同道锦屏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 梅同道锦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陆 姗同道锦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供稿:锦屏县人大常委会 刘俊明
编纂:苏莉
编校:吕跃
稽核: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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