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民政府网(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一名副县长、一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一名副县长、一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5月29日,锦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聚会会议召开,表决经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任巅峰同道为锦屏县人民当局副县长;

胡灵识同道为锦屏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周 梅同道为锦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开怀同道为锦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龙 臻同道锦屏县民族宗教事件局局长职务;

胡灵识同道锦屏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 梅同道锦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陆 姗同道锦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供稿:锦屏县人大常委会 刘俊明

编纂:苏莉

编校:吕跃

稽核: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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