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天津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规定的用于提升城市住房质量考虑部分家庭生活水平,解决城市住房短缺问题的住房项目。要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天津市户籍老年人夫妇(60岁以上夫妻一方可以缺失),无不良不满济记录,有正常收入来源及有购房资金首付能力,且从未拥有住房。

2. 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协助性住房、慰问性住房一类家庭。

3. 天津市肃变劳改、退役士兵、复员退役军人、伤残人士,有全额基本生活费且没有申请其他住房的家庭。

4. 天津市优抚对象,有全额基本生活费且没有申请其他住房的家庭。

5.具有小孩(入学或抚养成年)家庭而且家庭有一方是农村在务工或下岗人员,有全额基本生活费且没有申请其他住房的家庭。

6. 天津市非农村本市户籍村民下岗人员家庭。

7.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员要尽量符合以上条件,家庭人口体现合理结构,家庭名义与户籍实际一致,有四口以下的优先考虑。

以上就是天津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希望各位申请者能够注意,仔细检查自己所具备的资格,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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