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二手货车(沈阳市公安局最新通告!部分货车限行管理措施有调整!)

沈阳市公安局最新告示!局部货车限行办理办法有调停!

注意啦

沈阳市公安局最新告示

局部中型厢式货车

在都市路途限行办理办法有调停

沈阳市公安局

关于调停局部中型厢式货车

在都市路途限行办理办法的告示

为更好办事保证都市货运配送提高,提高都市货运配送听从,依据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干系政策,决定调停局部中型厢式货车在都市路途限行办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凌驾6米、宽度不凌驾2.2米、高度不凌驾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厢式货车划一通行政策;对车辆外廓尺寸切合上述条件的新动力中型厢式货车,除特别划定路途外,全天允许通行。轻型厢式货车通行政策及特别划定路途详见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生态情况局关于调停货车限行办理办法的告示》。

二、别的重、中型货车限行办理办法安定,民生运输、都市运维、工程建立等确因消费、生存等运输必要,须驶入限行地区的,可经过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宁静综合办事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向公安布局交通办理部分提出哀求,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准行驶。

三、本告示所指车辆不含伤害化学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按划定摒挡危化品车辆通行码。

四、本告示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沈阳市公安局

2024年3月5日

(沈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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