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球活动比赛端正1.0
端正界说
1.变造球棒(ALTERED BAT):
便是合法球棒之棒体被变革。比如金属球棒使用木质
握柄、或使用异质胶带握柄、或插进其他物质於球棒内、或握柄部卷贴两层以上
的胶带,或涂漆於球棒,但标志於棒头或底部除外。若仅别的改换合法的握柄套
,则不在此限。但”牵牛花状或圆锥形”的握柄头,亦视为变造球棒。
2.申说(APPEAL PLAY):
便是在比赛中或死球时,裁判员未承受防卫球员、引导
(COACH)或教练(MANAGER)哀求前,不得作出讯断。惟申说必需在投手投出次一球
之条件出,无论其投球合法与否。若在攻守互换或比赛完毕一切防卫队员分开界
内区时提出,则不予承受。如果防卫球员提出申说时,其必侍在内野区。
3.四坏上垒(BASE ON BALLS):
便是击球员取得四个壤球时,裁判员给予击球员安
全进至一垒。
注:(慢式)若投手故意投四坏球时,仅见告司球裁判即可。不必投球就可以保送
击球员上一垒。
4.垒道(BASE PATH):
便是在各垒间线的两侧各距1公尺(3 )的假想路途地区。
5.跑垒员(BASERUNNER):
便是打击队之球员,在完成打击後,且宁静进至一垒的球
员。
6.击出之球(BATTED BALL):
便是投出之球触着球棒,或被球棒击中之後,无论落
在界内区或界外区者。其偶然之击球亦同。
7.击球区(BATTER’S BOX):
便是限定击球员的打击地区,击球员在该区内得意图协
助队友得分,其地区的边线亦包含在内。在投球之前,击球员之双足必需完全在
击球区线之内。
8.击跑员(BATTER-BASERUNNER):
便是球员在完成打击之後,尚未抵达一垒,亦未
被判出局的球员。
9.打击排序(BATTING ORDER):
便是打击队正式上场比赛的球员名单,其球员必需
依此排序上场打击,且名单上必需纪录各球员的防卫地点及球衣号码。
10.停滞球(BLOCKED BALL):
便是击出或传出之球,被未到场比赛的人触着、挡住、
捉住或触着非正式比赛器具;或非比赛球场之任何物体。
11.触击(BUNT):
便是击球员不挥棒击球,使击出之球缓慢的转动於内野地区。
12.接住球(CATCH):
便是防卫球员用手掌或手套,合法的接住击出或传出之球。若用
手臂抱或用肢体与球衣的部份,坚持球不落地,则非接住球,必需待球被握在手
掌或手套内为止。若防卫球员接着之刹时直接碰撞其他球员或围栏或使球落地时
,即非接住球。反之,防卫球员的确持球一段时间,然後偶然或故意的使球离手
,抑是传球时落球,则均为接住球。
注:但凡正飞球触着防卫球员以外的人或物时,均视与触着球场论。
13.捕手区(CATCHER’S BOX):
便是捕手必需位於该地区内至:
a.(快式)投手投出球。其地区之边线亦包含在内。
b.(慢式)投出之球被击中、触着球场、本垒板或抵达捕手区。其地区之边线亦包
括在内。
14.面授机宜(CHARGED CONFERENCE):
即当下列情况均可:
a.防卫队的面授:防卫队得以任何来由要求比赛停息,裁判员允许防卫队之代表
(非上场球员)进入球场,给予投手任何之授意(经其他球员转达亦是)。当防卫
队之代表进入球场,改换投手时,则非”面授机宜”。如果打击队要求”面授机
宜”,则防卫队亦可乘机面授,但是时间不得凌驾打击队所用之时间。
注:若教练从球员席出来,见告裁判员替补投手,则此为改换投手。改换之後
,教练未到投手地点,则不视为”面授机宜”。
b.打击队的面授:打击队要求比赛停息,其球队教练或球队代表得允许授意予击
球员或跑垒员。打击队的投手上垒後,哀求穿外套,或使用防卫队的面授时,
不视为”打击队的面授”。若防卫队要求”面授机宜”时,打击队亦可面授,但是
时间不得凌驾防卫队所用之时间。
15.砍击球(CHOPPED BALL):
(慢式)便是击球员持棒由上往下切击,使击出之球反弹
得很高。
16.垒引导员(COACH):
便是打击队之职员於引导区内,引导其队友之打击和跑垒。并
允许各区一位引导员进入引导区内,同时为了纪录,仅可携带纪录簿、铅笔及计
球器。
17.死球(DEAD BALL):
便是比赛中之中止球,必需待投手持球於投手圈内司球裁判宣
告”开头比赛”为止。
18.防卫队(DEFENSIVE TEAM):
便是在球场上防卫的球队。
19.垒包移位(DISLODGED BASE):
便是分开其原定地点的垒包。
20.双杀举动(DOUBLE PLAY):
便是防卫队一连合法的刺杀两名打击的球员出局。
21.界内球(FAIR BALL):便是击出之球为:
a.停留於本垒至一垒、或本垒至叁垒之间的界内区时。
b.由界内区反弹过一、叁垒包之上空或其後方界内区时。
c.触着一、二、叁之垒包时。
d.触着界内区线之裁判员或球员的肢体或其衣服时。
e.最初落於一、叁垒包後之界内区时。
f.直接飞越过界内区之外野围栏时。
注:界内飞球是依据交往球点和界线,包含界线 的干系地点来推断,而非
依据接球者之肢体位於界内或界外而定。其与球最初落於界内或是界外
均不关,只需在界外区上无触着非球场之物体即可,不然均判为界内球。
22.界内区(FAIR TERRITORY):
便是由本垒沿一、叁垒两界线之间,至比赛球场之远
端围栏的空间,并包含两条界线,均为比赛球场之界内地区。
23.假触杀(FAKE TAG):
便是防卫球员无持球或未欢迎球,而拦阻跑垒员的进垒或返
垒的举动。
24.防卫球员(FIELDER):
便是在球场上防卫的任何球员。
25.飞球(FLY BALL):
便是为击出在空中飞行尚未落地之球。
26.封杀出局(FORCE-OUT):
便是击球员成为跑垒员时,形成击跑员或前位跑垒员丧
失跑垒的权益,而刺杀出局者。
27.界外球(FOUL BALL):
便是击出之球为:
a.停留於本垒至一垒,或本垒至叁垒之间的界外区时。
b.由一、叁垒包之前反弹至界外区时。
c.最初落於一、叁垒包之後的界外区时。
d.触着界外区上之裁判员或球员的肢体、衣服或任何球场上之异物时。
e.触着击球区内之击球员,或其手持之球棒时。
注:界外飞球是依据交往球点和界线,包含界线 的干系地点来推断,并非依据
接球员之肢体位於界内或界外而定。
28.擦棒球(FOUL TIP):
便是击出之球为:
a.球掠过球棒之後直接被捕手接住;及
b.球低於击球员之头部;及
c.球是被捕手合法接住。
注:(快式)被接住之擦棒球为好球,应持续比赛;(慢式)则为死球。除非球先触
着捕手之手或手套,不然若自其肢体或地上反弹後再接住,则不视为擦棒球。
29.头盔(HELMET):
a.便是为头脸宁静,使用附用软垫衬里的塑胶帽。但仅以软垫护耳,却不切合
端正,至於耳盖不关紧急。
b.捕手可戴无护耳之头盔。
30.主办方参赛队(HOME TEAM):
便是在本人球场上比赛的球队。若在中立的球场比赛时,应
互相协议或抛硬币决定之。














